一种熏香的器皿。
宋洪迈《夷坚甲志·酒驼香龟》:“ 徽庙有饮酒玉骆驼,大四寸许,贮酒可容数升。香龟小如拳,类紫石而莹,每焚香,以龟口承之,烟尽入其中。二器固以黄蜡,遇游幸必怀以往。去窒蜡,即驼出酒,龟吐香。禁中旧无之,或传林灵素所献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