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劳民伤财”。
《新唐书·南诏传赞》:“唐之治不能过两汉,而地广于三代,劳民费财,祸所繇生。”
劳民费财作谓语、定语;指无益的劳动。
宋·司马光《应诏言朝政阙失事》:“信狂狡之人,妄之人,妄兴水利,劳民费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