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fǎ chū duō mén
结构主谓式成语
指各部门都自立禁令,法制繁苛,政令不一,使民不知所从。
北宋·欧阳修《新唐书·刘贲传》:“或正刑于外则破律于中,法出多门,人无所措。”
法出多门作宾语、定语;指各自为政。
我们不希望看到法出多门的局面。
今又分外官、中官之员,立南司、北司之局,或犯禁于南则亡命于北,或正刑于外则破律于中,法出多门,人无所措,繇兵农势异,而中外法殊也。
-----北宋·欧阳修等·《新唐书·刘贲传》
在唐朝时期,内侍省势力猖獗,他们操控皇权,肆意妄为,无所顾忌。鉴于此,唐文宗特发诏书,广开才路,诚邀品德兼优、勇于直谏之士上书论政,以期甄选贤良,重振朝纲。 来自幽州的进士刘贲,在其上疏中深刻剖析道:“当朝体制之下,官员分置内外,构筑了南司与北司并行不悖的二元格局,以致有人于南司违法犯禁,即遁入北司以求庇护;或于地方受罚,转而在中枢寻得免罪之机。法度不一,出自多门,令百姓茫然无措,此皆源于军政与农政之别,以及朝廷内外法制体系之差异所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