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qí méi jǔ àn
结构偏正式成语
同“举案齐眉”。
元·于伯渊《点绛唇》套曲:“言行功容,四德三从,孟光合配梁鸿。怎教他齐眉举案劳尊重,俏书生别有家风。”
齐眉举案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清·文康《儿女英雄传》第31回:“想到‘春兰秋菊因时盛,采撷谁先占一筹’这两句诗,觉得自己齐眉举案,已经是一年了。”
为人赁舂,每归,妻为具食,不敢于鸿前仰视,举案齐眉。
-----南朝宋·范晔·《后汉书·梁鸿传》
东汉初年,有一位名叫梁鸿的隐士,他品德高尚,众多人欲将女儿嫁给他,但他却坚持要娶贤良的妻子。同县的孟家有一女,貌丑力大,不似闺秀,每次有人提亲,她都坚决拒绝,因此至三十岁仍未嫁。孟女坦言,她只愿嫁给像梁鸿那样的贤人。 梁鸿得知后,毫不犹豫地娶了孟女。就这样,夫妻一起进入霸陵山隐居,耕田纺织、读书弹琴,日子过得十分闲适。 后因梁鸿隐居时作的一首诗用词不当,引发汉章帝不悦,汉章帝下令捉拿梁鸿。为减少麻烦,梁鸿更名改姓,和妻儿避居吴地,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。每当梁鸿回家时,孟光总是托着放有饭菜的盘子,举得跟眉毛齐平,恭敬地送到梁鸿面前,以示对丈夫的尊敬。而梁鸿也很有礼貌地用双手去接。他们这种夫妻相互敬爱传为佳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