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责任有所归属。
明·王守仁《行江西布按二司看守宁府库藏》:“二司掌印官并该道分巡官,不时巡视闸点,毋得视常虚应故事,傥致疏失,责有所归。”
责有所归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那堪中途脱夘,旋且待罪军门,责有所归,难委之某甲某乙。清·徐述夔《快士传》第十三卷
自希烈乱常,污染淮甸,职贡废阙,责当有归;在于编氓,岂任其咎!
-----唐·陆贽·《论淮西管内水损处请同诸道遣宣慰使状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