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公事而忘记私事,为了国事而忘记家事。形容一心为公为国
鲁迅《两地书》:“而当时改革的人,个个似乎有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一种国尔忘家,公尔忘私的气概。”
国尔忘家,公尔忘私作谓语、定语;可分开使用。
国耳忘家,公耳忘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