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布作裙,以荆代钗。比喻贫困。同“钗荆裙布”。
元 高明《琵琶记》第三十九出:“[旦]自古道:人有贵贱,不可概论。夫人是香闺绣阁之名姝,奴家是裙布荆钗之贫妇。”
裙布荆钗作主语、宾语、定语;用于女性。
清·文康《儿女英雄传》第25回:“梁鸿之妻裙布荆钗,也称得贤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