破坏法律以谋取私利。
《韩非子·孤愤》:“重人也者,无令而擅为,亏法以利私,耗国以便家,力能得其君,此所为重人也。”
重人也者,无令而擅为,亏法以利私,耗国以便家,力能得其君,此所为重人也。
-----战国·韩非·《韩非子·孤愤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