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曲解法律条文,妄生不实端绪,以加重人罪。
《汉书 宣帝纪》:“用法或持巧心,析律贰端,深浅不平,增辞释非,以成其罪。”
析律贰端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
今则不然,用法或持巧心,析律贰端,深浅不平,增辞饰非,以成其罪。
-----东汉·班固·《汉书·宣帝纪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