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:取得;祸:祸事。自己招来祸事。
宋 无名氏《新编五代史平话 唐史》卷下:“故门高之弑,乐器之焚,亦是自取其祸也。”
自取其祸作谓语、定语、宾语;用于处事。
清·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56回:“可笑世上那些谋杀亲夫的,我看他们都是自取其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