补救过失都来不及。
西汉·刘向《战国策·秦策》:“若死者有知,先王之积怒久矣,太后救过不赡,何暇及私魏丑夫乎?”
救过不赡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
九卿碌碌奉其官,救过不赡,何暇论绳墨之外乎!
-----西汉·司马迁·《史记·酷吏列传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