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不加文饰,保留本旨。
范文澜《中国通史》第三编第一章第五节:“他们首创了弃文存质,保存经意,照原本直译的方法,因而为后来译家所遵守。”
弃文存质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他们首创了弃文存质,保存经意,照原本直译的方法,因而为后来译家所遵守。
-----现代·范文澜、蔡美彪等·《中国通史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