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示以不贪为可贵、崇高,也表示廉洁奉公。
《左传 襄公十五年》,我以不贪为宝,尔以玉为宝,若以与我,皆丧宝也。
不贪为宝作宾语、定语;指人廉洁。
明·程登吉《幼学琼林》第三卷:“从吾所好,岂曰富而可求;有命存焉,当以不贪为宝。”
廉洁奉公
贪污腐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