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言负恩背义。
《东周列国志》第二四回:“[申侯]今又以国媚楚,使子之君,负德背义,自召干戈,祸及民社。”
负德背义作谓语、定语;指做出对不起别人的事。
负恩背义、负恩忘义
(妻谓庆曰)郑国以妾奉箕箒于公者,所以结公心耳。今既二三其行,负恩背义,自为身谋,妾将奈何?
-----五代·刘昫、张昭远等·《旧唐书·列女传·杨庆妻王氏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