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bǐng gōng bàn lǐ
结构偏正式成语
秉:掌握,主持。公:公法。根据公道办事。
清 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57回:“本部院凡事秉公办理,从不假手旁人。”
秉公办理作谓语、宾语;指按章办事。
邓小平《敌占区的组织工作与政策运用》:“应乐于接受,秉公办理,以调解方式为主。”
handle a matter impartially
поступить по справедливости
公正无私
营私舞弊
北静王甚加爱惜,又赏了茶。因说道:“昨儿巡抚吴大人来陛见,说起令尊翁前任学政时,秉公办事,凡属生童,俱心服之至。”
-----清·佚名·《红楼梦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