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:弄清楚;弄明白;冤:冤枉;冤屈。指无法辩白或无处申诉而被迫忍受的冤枉。
明 冯梦龙《东周列国志》第42回:“非贪生怕死,实欲为太叔伯伸不白之冤耳。”
不白之冤偏正式;作主语、宾语;形容好人被冤枉。
文革期间,许多老干部蒙受了不白之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