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以刑去刑。
《周书·武帝纪下》:“以刑止刑,世轻世重。罪不及嗣,皆有定科。”
以刑止刑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不立制度,则未之前闻,故曰以刑止刑,以杀止杀。《唐律·名例一》
以刑去刑
以刑止刑,世轻世重。罪不及嗣,皆有定科。
-----唐·令狐德棻等·《周书·武帝纪下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