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容纵情歌舞,耽于声色。
《尚书 伊训》:“敢有恒舞于宫,酣歌于室,时谓巫风。”
酣歌恒舞联合式;作谓语;形容纵情歌舞,耽于声色。
蔡东藩《民国通俗演义》第44回:“厝火积薪之下,而寝处其上,酣歌恒舞,民怨沸腾,卒至鱼烂土崩,不可收拾。”
the drunken singing and the usual dancing
酣歌醉舞
敢有恒舞于宫,酣歌于室,时谓巫风。
-----商朝·伏生·《书·伊训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