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设宴犒赏。
引唐赵璘《因话录》卷二:“司徒郑真公,每在方镇,崇树公家,陈设器用,无不精备。至於宴犒之事,未尝刻薄。”唐裴铏《传奇·昆仑奴》:“﹝崔生﹞遂宴犒以酒肉。”《新五代史·杂传·张全义》:“﹝张全义﹞年老不能进趋,遣人掖扶而登,宴犒尽欢,命皇子继岌 、皇弟存纪等皆兄事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