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优待宠爱。
引汉荀悦《汉纪·成帝纪二》:“窃见成都侯明詔所以优宠,将军宜承顺圣意加异往时,每事凡谊,必与及之。”唐范传正《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并序》:“时公已被酒于翰苑中,仍命高将军扶以登舟,优宠如是。”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巩仙》:“道士曰:‘臣草野之夫,无他庸能,既承优宠,敢献女乐为大王寿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