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从宽减免。
引宋曾巩《移沧州过阙上殿札子》:“数议宽减之宜,下蠲除之令,盖未尝加一暴赋也。”清刘大櫆《内阁学士前工部左侍郎张公墓志铭》:“使父兄能举报其子弟之罪,应免其连坐,而子弟之罪亦宽减其半。”清郑珍《经死哀》诗:“若图作鬼即宽减,恐此一县无生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