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qī xiào
注音ㄑ一 ㄒ一ㄠˋ
⒈ 指汉代中垒、屯骑、步兵、越骑、长水、射声、虎賁七校尉。
引《汉书·刑法志》:“至武帝平百粤,内增七校。”
颜师古注引晋灼曰:“《百官表》中垒、屯骑、步兵、越骑、长水、胡骑、射声、虎賁,凡八校尉。胡骑不常置,故此言七也。”
一说中垒校尉掌北军垒门,不领兵,不在七校之列。见清沉钦韩《汉书疏证》。后泛称各军将领。 唐高适《信安王幕府》诗:“雷霆七校发,旌旆五营连。”
清张逸少《北征凯旋》诗之三:“犀衣颁七校,骏骑给千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