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合二姓为婚姻。指婚娶。
引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故异德合姓,同德合义。”韦昭注:“合姓,合二姓为婚姻。”唐权德舆《唐故赠尚书右仆射李公墓志铭序》:“凡三合姓,初曰范阳卢夫人 ……次京兆韦氏二夫人。”宋梅尧臣《悲书》诗:“虽死情难迁,合姓义已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