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定额赋税。
引《晋书·良吏传·王宏》:“督劝开荒五千餘顷,而熟田常课顷亩不减。”《明史·费聚传》:“时诸将在边屯田募伍,岁有常课。”
⒉ 定额。
引宋郭彖《睽车志》卷三:“日作麵两石,有常课。主者窃增其数,犊至常课即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