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谗搆”。谗害构陷。
引三国魏李康《运命论》:“得失不能疑其志,谗构不能离其交。”《隋书·蔡王智积传》:“煬帝即位, 滕王纶、卫王集并以谗构得罪。”明文徵明《参政陆公容》诗:“名隆毁斯来,谗搆伺其傍。”清徐士銮《宋艳·苦累》:“离间谗搆,密运阴谋,益己损人,人莫能测。”
以谗言陷人于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