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盖屋的茅苫。
引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七年》:“或取一编菅焉,或取一秉秆焉,国人投之,遂弗爇也。”杜预注:“编菅,苫也。”孔颖达疏:“李巡曰:‘编菅以覆屋曰苫。’ 郭璞曰:‘白茅苫也,是编菅为苦也。’”唐王维《京兆尹张公德政碑》:“惟涇有防,比岁多决,近县疲於力役,他山匱於度材。公命刮朽壤,坟巨石,办大木,去编菅,其始告劳,乃终有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