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深文周纳,故意陷人于罪。
引《汉书·刑法志》:“﹝孝武﹞招进张汤、赵禹之属,条定法令,作见知故纵、监临部主之法,缓深故之罪,急纵出之诛。”颜师古注引孟康曰:“孝武欲急刑,吏深害及故入人罪者,皆宽缓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