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xī píng shí jīng
注音ㄒ一 ㄆ一ㄥˊ ㄕˊ ㄐ一ㄥ
⒈ 东汉时所刻碑石经书。 汉灵帝熹平四年根据蔡邕等正定经本文字的建议始刻,讫至光和六年,凡历九年而成。共刻四十六石碑,用隶书一体写成,立于太学讲堂前的东侧,有《鲁诗》、《尚书》、《周易》、《仪礼》、《春秋》、《公羊传》、《论语》等七种经文,为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官定儒家经本。太学遗址在今河南省偃师县朱家圪壋村。
东汉灵帝熹平年间,据蔡邕等奏,准正定六经文字所刻的碑石经文。有《鲁诗》、《尚书》、《周易》、《仪礼》、《春秋》、《公羊传》、《论语》等七种石经。后亡失殆尽,近世续有残石出土。以汉隶写成,用笔冲和,结体方整,应规入矩,波磔不夸张,为当时国定标准字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