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bǐ tiē shì
注音ㄅ一ˇ ㄊ一ㄝ ㄕˋ
⒈ 官名。 清代于各衙署设置的低级文官。掌理翻译满汉章奏文书。
引清昭槤《啸亭杂录·阿司寇》:“觉罗少司寇阿永阿,以笔帖式起家,任刑部侍郎。”
清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·如是我闻四》:“翰林院笔帖式伊实,从征伊犂时,血战突围,身中七矛。”
清陈康祺《郎潜纪闻》卷五:“笔帖式为满洲进身之一途,今各衙门皆有额,设候补者又盈千累万,视为不足重轻矣。”
职官名。译自满洲语。其初为文职的赐名。康熙时,各部院衙门皆置笔帖式,有繙译、缮本、贴写等名目,掌翻译满汉章奏文籍等事。有七品、八品、九品之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