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移送咨文。
引《元典章·户部十二·重订里正主事例》:“移咨都省照详去后。”《清会典事例·侍卫处·建置设官》:“世袭散秩大臣员缺,移咨该旗办理。”清昭槤《啸亭杂录·领侍卫府》:“每缺出时,移咨该旗,将应袭人员开送,引见补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