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饮酒时掌管酒令的人。
引唐元稹《黄明府诗序》:“小年曾於解县连月饮酒,予常为觥録事。”宋陆游《西窗睡起》诗:“夜宴怕逢觥録事,秋山慵伴猎将军。”清余怀《板桥杂记·丽品》:“﹝王小大﹞又工於酒,纠觥録事无毫髮谬误。”亦省称“觥録”。 清朱彝尊《食鲥鱼和止渊韵》:“烹时方法按食经,醉后纠弹罢觥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