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揣度事理。
引《韩非子·问辩》:“若其无法令而可以接诈应变生利揣事者,上必采其言而责其实,言当则有大利,不当则有重罪。”《新唐书·奸臣传上·李义府》:“德俭者, 许敬宗甥,癭而智,善揣事。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三十:“某愚不揣事,私道李某善能饮酒,故请命召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