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登上帝位。
引《宋史·岳飞传》:“陛下已登大寳,社稷有主。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二一:“﹝燕王﹞后来靖了内难,乃登大寳,酬他一个三品京职。”《儿女英雄传》第四十回:“因此﹝雍正﹞一登大寳,便亲製《圣諭广训》十六条,颁发各省学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