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bān chūn
注音ㄅㄢ ㄔㄨㄣ
⒈ 颁布春令,指古代地方官督导农耕之政令。
引《后汉书·崔篆传》:“篆为新建大尹……称疾不视事,三年不行县。门下掾倪敞諫, 篆乃强起颁春。”
李贤注:“﹝班春﹞班布春令。”
宋王安石《次韵春日感事》:“病得一官随太守,班春无助愧周任。”
明杨慎《放春行春发春班春》:“《汉书》,太守有班春之文。”
清赵翼《吊汤纬堂殉难凤山》诗:“一官海外正班春,伏莽无端起劫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