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行聘之前,祭告祖庙。
引《仪礼·聘礼》“厥明,宾朝服,释币于禰” 唐贾公彦疏:“案:昭元年, 楚公子围聘於郑,云:‘布几筵于庄共之庙而来。’ 服氏云:庄,谓楚庄王,围之祖; 共王,围之父。是大夫并告羣庙者。彼不告聘,直告娶,故得并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