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设法免除。
引《魏书·恩倖传·赵邕》:“﹝赵邕﹞与范阳卢氏为婚。女父早亡,其叔许之,而母不从。母北平阳氏携女至家藏避规免, 邕乃拷掠阳叔,遂至於死。”宋岳珂《桯史·乾道受书礼》:“﹝臣﹞不敢改辞以迎合意指,不敢依违以规免罪戾,不敢侥倖以上误国事。”明方孝孺《郑处士墓碣铭》:“宰相怒士利,无以发因,谓其上书规免兄罪,奏请治如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