拘票jūpiào
(1) 法院、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强制被告或有关人到案的凭证
⒈ 旧时衙门开具的强制人犯有关人员到案的凭证。后由法院等签发。
引清陈贞慧《书事·防乱公揭本末》:“初见其拘票,首予,次吴应箕,次仲驭弟周鍭。”洪深《鸡鸣早看天》第二幕:“这不是正式的逮捕,没有法院的拘票。”
法律上指拘提诉讼关系人到法院的凭票。也作「提票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