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才能与见识。
引唐韩愈《论佛骨表》:“高祖始受隋禪,则议除之。当时羣臣材识不远,不能深知先王之道,古今之宜,推阐圣明,以救斯弊,其事遂止。”宋陆游《荐举人材状》:“巩丰材识超卓,文辞宏赡。”明李东阳《丰年颂》:“臣诚材识卑謭,不足以铺敍德美,阐敷瑞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