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míng láng
注音ㄇ一ㄥˊ ㄌㄤˊ
⒈ 亦作“鸣榔”。敲击船舷使作声。用以惊鱼,使入网中,或为歌声之节。
引《文选·潘岳<西征赋>》:“纤经连白,鸣桹厉响。”
李善注:“《説文》曰:桹,高木也。以长木叩舷为声,言曳纤经於前,鸣长桹於后,所以惊鱼,令入网也。”
唐李白《送殷淑》诗之一:“惜别耐取醉,鸣榔且长謡。”
王琦注:“所谓鸣榔者,常是击船以为歌声之节,犹叩舷而歌之义。”
宋文莹《玉壶清话》卷九:“先是数载前,一渔者持蓑笠纶竿,击短版,唱《渔家傲》,其舌为鸣桹之声以参之,自号‘回同客’。”
明张煌言《舟次听雨分得长字》:“小雨江天倍渺茫,翩然有客度鸣榔。”
郁达夫《星洲旅次有梦而作》诗:“钱塘江上听鸣榔,夜梦依稀返故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