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讐勘”。校勘。
引唐道宣《续高僧传·唐京师普光寺释玄琬》:“至於寻检文理,取会多乖,乃结义学沙门讎勘正则,其有词旨不通者,并諮而取决。”清叶方蔚《<水东日记>序》:“因取三本参互讐勘,是正颇多。”况周颐《蕙风词话续编》卷二:“爰搜取各家刊本,彼此讎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