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吹律定声,以别其姓。参阅汉王符《潜夫论·卜列》。
引汉班固《白虎通·姓名》:“圣人吹律定姓以纪其族。”陈立疏证引马驌《绎史》:“圣人兴起,不知其姓,当吹律定声以别其姓。”又引惠士奇《礼说·世奠系鼓琴瑟》:“司商,乐官也。人始生,吹律合之,定其姓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