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拔除根本。参见“拔本塞原”。
引《国语·晋语二》:“夫国非忠不立,非信不固。既不忠信,而留外寇,寇知其衅而归图焉。已自拔其本矣,何以能久?吾不去,惧及焉。”
⒉ 逐步拔还本钱。
引清平步青《霞外攟屑·时事·轮船招商局》:“俟光绪六年起,缓息拔本,匀分五期,每年缴还一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