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xiàn bǐ
注音ㄒ一ㄢˋ ㄅ一ˇ
⒈ 县与鄙。均古代行政区划之名。
引《周礼·地官·遂人》:“五家为邻,五邻为里,四里为酇,五酇为鄙,五鄙为县。”
《荀子·富国》:“故田野县鄙者,财之本也。”
《吕氏春秋·孟夏》:“命司徒,巡行县鄙。”
高诱注:“县,畿内之县。县,二千五百家也。鄙,五百家也。”
⒉ 泛指所属之县与鄙。
引《左传·昭公十九年》:“若寡君之二三臣,其即世者, 晋大夫而专制其位,是晋之县鄙也,何国之为?”
宋周密《齐东野语·诛韩本末》:“且吾自诛权姦耳,而函首以遗之,则是虏之县鄙也,何国之为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