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cǎo xié qián
注音ㄘㄠˇ ㄒ一ㄝˊ ㄑ一ㄢˊ
⒈ 旧时公差衙役向案犯或当事人勒索的钱财,俗称“草鞋钱”。
引元岳伯川《铁拐李》第一折:“[ 张千云]正是箇庄家老子。我劝哥哥饶了你性命,有甚么草鞋钱与我些。”
元无名氏《陈州粜米》第三折:“[ 张千云]我过去諕他一諕,吃他几钟酒,讨些草鞋钱儿。”
亦称“草鞋费”。 宋范成大《催租行》:“不堪与君成一醉,聊復偿君草鞋费。”
旧日公人出差,向民间勒索的费用,称为「草鞋钱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