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设置爵位。
引汉阮瑀《为曹公作书与孙权》:“高帝设爵以延田横,光武指河而誓朱鮪。”三国魏曹丕《策孙权九锡文》:“盖圣王之法,以德设爵,以功制禄。”《晋书·地理志上》:“武王归丰,监於二代,设爵惟五,分土惟三。”《新唐书·宗室传赞》:“至名儒刘秩目武氏之祸,则建论以为设爵无土,署官不职,非古之道。故权移外家,宗庙絶而更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