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父母双亡,终生感伤。旧时应试或入仕,填写履历,父母双亡者,即书永感项下。参阅元刘壎《隐居通议·杂录》。
引唐温大雅《大唐创业起居注》卷三:“悯予小子,奄绍丕愆,哀号永感,五情糜溃。”清俞樾《茶香室丛钞·咸淳七年同年小录》:“每人之下载本贯某州县、曾祖某、祖某、父某、年若干岁、某月某日某时生,或具庆下、或永感下,略如今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