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因赌博而欠的债。
引清姚廷遴《历年记·顺治三年》:“一则做生意,二则好散心,三则冷赌债。”《歧路灯》第八回:“因为在家下弄出什么丑事,落了没趣,又兼赌债催逼难支,不得已,引起董氏,逃走省城。”许杰《吉顺》下:“吉顺们终于败到不能收拾残局而负了敌人几十元的赌债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