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小人;奸人。僉,通“憸”。
引明宋濂《送部使者张君之官山西宪府序》:“人不务德则已,苟有德焉,又何僉壬之不革行哉!”清魏源《书明史稿二》:“从古僉壬不可修史, 王司徒言未可非也。”罗正伟《清廷预备立宪》:“政地多用亲贵,则显戾宪章;路事矇於僉壬,则动违舆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