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统;王业。
《后汉书·顺帝纪》:“陛下践祚,奉遵鸿绪。” 唐肃宗《授彭王仅等节度大使制》:“朕以薄德,纘承鸿绪。”《清史稿·世祖纪二》:“朕纘承鸿绪,十有一年。”
王者世代相传的大业。《后汉书.卷六.孝顺帝纪》:「陛下践祚,奉遵鸿绪,为郊庙主,承续祖宗无穷之烈。」《新唐书.卷一七八.刘蕡传》:「讵追三五之遐轨,庶绍祖宗之鸿绪。」也作「洪绪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