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籍没入官的家产。
引明刘若愚《酌中志·内板经书纪略》:“至崇禎己卯夏, 体乾没产,又不知落何人手也。”
⒉ 没收财产。
引清魏源《道光洋艘征抚记》上:“水师总兵奏褫审讯,而仍以掣肘免罪,曷不以外洋没产正法之律惩之乎?”